威宁资产企业通过法院强制实行收回四处资产

发布时间:2018-08-20 点击量:

“现在直播中尧路52号强制实行过程”,“终于把那些无赖赶出去了”,“对这种人就要强制实行”……8月17日,南宁铁路中级运输法院(以下简称宁铁中院)的一起强制实行引来威宁资产企业微信群里声声叫好。

本起强制实行四处资产案件源于威宁资产企业与被实行人黄某、李某、梁某的三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,其中李某涉及两处资产,被实行人在合同终止后拒不归还房屋,威宁资产企业多次索要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。南宁铁路运输法院(以下简称南铁法院)一审判令三被告返还房屋,南宁铁路中级运输法院二审驳回被告上诉,广西高院对被告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。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,三名被告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甚至在涉案商铺中放置了菜刀、木棒等危险品,并对威宁资产企业上门劝说的同志进行人身安全威胁。

鉴于上述情况,威宁资产企业向南铁法院申请了强制实行,南铁法院的工作人员多次到涉案房屋张贴腾退公告,并约谈被实行人做思想工作,三名被实行人仍置若罔闻。8月17日,上午9时许,50余名实行干警到达现场,迅速对涉案人员进行控制,被实行人在强有力的实行措施威慑下,最终将侵占房屋腾空,涉案房屋顺利物归原主。

“现在经济下行对大家的商铺出租产生了较大的间接影响,实体经济不景气,租户往往不能按时交纳租金,企业的租赁纠纷案也比往年大幅增加”,全程参与强制实行的威宁资产企业副总经理李可梅表示,“但是这次强制实行给我吃了颗‘定心丸’,法院的强制实行极大地打击了此类当事人的嚣张气焰,为大家处理此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,也坚定了大家威宁人依靠法律手段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的信心!”

(通讯员 张立亭 编辑 黄伟国)